影视器材、机械电子产品、数码产品、3C数码配件、数码周边配件,耳机耳麦、数码家电、智能机器人产品、计算机配件、通讯器材、电脑周边配件、办公设备及耗材、屏幕保护膜、手机配件汽车零部件、体育用品的研发、销售及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;经营电子商务;照片、视频处理技术的研发、咨询、技术转让;国内贸易;经营进出口业务。(以上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